独立法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健康管理服务与合作

第五十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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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