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销售管理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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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