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章 产品管理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开发的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保险法》和保险基本原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银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