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产品管理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设计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或者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