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十六条独立法条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八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