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第四章 出境检验检疫 / 第二节 检验检疫

第六十条

出境口岸海关按照相关规定查验,重点核查货证是否相符。查验不合格的,不予放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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