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

第七条

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民族药),以及按国家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按规定纳入《药品目录》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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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