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医保用药的支付

第二十六条

支付标准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据药品的支付标准以及医保支付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药品费用。支付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规则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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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