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四条
建立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统称企业)申报制度。根据当年调整的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必要的资料。提交资料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另行制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
建立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统称企业)申报制度。根据当年调整的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必要的资料。提交资料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