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章 日常管理第十七条新建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投入使用前,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