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首席合规官或者合规官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致使金融机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合规风险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除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或者其他监管措施外,还可以依法责令金融机构调整首席合规官或者合规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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