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章 合规管理架构和职责

第三十四条

鼓励金融机构对合规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对合规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金融机构,其下属各机构合规管理部门向上一级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接受上一级合规管理部门管理。 鼓励首席合规官统筹合规管理人员选聘、业务指导、工作汇报、考核管理、合规官提名等事项。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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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