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章 合规管理架构和职责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的合规官对本级机构及其员工的合规管理负责,其具体职责由金融机构参照首席合规官职责确定。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