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申请与遴选

第九条

局重点学科的遴选工作在局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自由申报、通讯评议、专家会议评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的程序,由局人事司具体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林草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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