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
第八条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对公证检验以外的麻类纤维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麻类纤维质量、数量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麻类纤维标识以及质量凭证是否与实物相符等。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对公证检验以外的麻类纤维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麻类纤维质量、数量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麻类纤维标识以及质量凭证是否与实物相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