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品种”是指麻类纤维中苎麻、黄麻、红麻、亚麻、剑麻等。 本办法所称“类别”是指同品种麻类纤维经不同加工工艺加工后形成的不同纤维形态。 本办法所称“季别”特指苎麻在1年中的不同收获季节,苎麻一般分为头麻、二麻、三麻3个季别。 本办法所称“等级”是指对功能用途相同但质量要求不同的麻类纤维所作的分类或排序的统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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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