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进行评估和监督管理,并在监管评级中考虑上述评估结果。对于不能满足本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相关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银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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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