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覆盖各业务条线的行为细则,各业务条线的行为细则应符合不同业务条线的特点,突出各业务条线中关键岗位的行为要求,并重点关注该业务条线中的不当行为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对行为细则进行更新和修订,以适应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制定机关
银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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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