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
第九章 空管工程建设管理
第八十九条
机场工程配套的空管工程可与机场工程采用建设集中管理模式,统一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开展整体工程项目申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工作,统一组织工程建设。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空管工程建设管理
机场工程配套的空管工程可与机场工程采用建设集中管理模式,统一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开展整体工程项目申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工作,统一组织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