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
第九章 空管工程建设管理
第七十二条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 如实际情况确实需要部分超出的,必须说明超出原因并落实超出部分的资金来源;当超出幅度在10%以上时,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空管工程建设管理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 如实际情况确实需要部分超出的,必须说明超出原因并落实超出部分的资金来源;当超出幅度在10%以上时,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