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章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第十五条新建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改建或扩建运输机场应当在总体规划批准后方可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