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九条,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未经行业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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