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 第一百一十三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七条,在运输机场开放使用的情况下,未经批准在飞行区及与飞行区临近的航站区内进行施工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