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召回,以及机动车存在除排放危害外其他不合理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形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