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官方证明文件。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