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第六条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制定年度财政检查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财政检查,或者根据日常财政管理需要,组织开展财政检查。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