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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