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决定停止执行的,应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