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广电总局每年审批一次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申请,每次有效期限一年,一般在每年七月至九月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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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