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广电总局每年审批一次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申请,每次有效期限一年,一般在每年七月至九月办理。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