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 第七十三条独立法条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三条境外人员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