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 第七十条独立法条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七十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审批和监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