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七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审批和监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七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