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设立的,由所 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予以撤销。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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