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依法给 予行政处罚;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采取下达关注函等方式进行处理或移送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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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