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