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涉外收付凭证管理

第五条

《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是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涉外付款业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必要凭证,及办理经常和资本项目相关业务的重要凭证。

制定机关
外汇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