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制定机关外汇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