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四章 凭证印制

第十五条

境内银行可在收付凭证的规定位置加印银行自身标识。该标识应与收付凭证的印制风格保持协调。

制定机关
外汇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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