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第九条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将复审结果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并抄送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