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第八条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将批准文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并抄送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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