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是指经批准从事开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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