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以下简称运动枪支),是指开展射击竞技训练、比赛所使用的枪支。 运动枪支的具体品种和型号由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公安部确定、发布。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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