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运动枪支的运输

第二十七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及运动员携带运动枪支外出参加射击训练、比赛等活动,应当凭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民用枪支持枪证复印件、射击竞赛通知(或者邀请函),到本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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