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运动枪支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接待训练、比赛等射击活动,应当事先将批准文件、来访单位、抵离时间、携枪数量、《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管理措施等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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