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运动枪支的日常管理第十八条携带运动枪支外出参加射击训练、比赛等活动,必须携带《民用枪支持枪证》。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