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十条警务督察队发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警察执行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时,应当予以制止,并向督察长和上级督察机构报告。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