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