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