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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