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