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八条第二章 发证机构设置第八条各地方发证机构根据发证工作量制定人员配置方案,人员配置方案须报许可证局备案。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