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四十二条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十二条许可证局负责对发证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取消发证机构发证权的处罚在报商务部批准后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